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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用好“巡察+N”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2026-03-11 17:25:33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纪委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近年来,泸水市委巡察机构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构建“精准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巡察+N”工作模式,紧扣巡前准备、巡中深挖、巡后整改各环节精准发力,统筹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有效释放监督叠加效应,以监督合力破解监督难题,持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为实现“1+1>2”的监督效果,泸水市委巡察机构打破监督壁垒,健全协作机制,通过“巡纪+巡审+多部门联动”的方式,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巡前,强化“组办室”会商,推动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交流共享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廉政风险、问题线索等第一手资料,为巡察精准“画像”;巡中,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全过程参与问题线索研判,促进移交问题线索质量、案件查办时效“双提升”,并灵活采取先审后巡、先巡后审、巡审同步等方式,强化巡审深度衔接配合;巡后,由市纪委监委参与巡察复盘辨析,推动问题整改精准落地。

“巡察既是监督‘利剑’,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风向标’。”泸水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泸水市将巡察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深度挂钩,树立“以巡识人、以巡育人”的鲜明导向。二届泸水市委以来,市委组织部根据巡察掌握情况,调整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13人,其中主要领导7人。

为扩大巡察监督覆盖面,提升巡察监督精准度,泸水市委巡察机构创新巡察方式方法,通过穿插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回头看”等方式,采取“一对一”“一托N”等形式,坚持上下联动一体巡、职能相近同步巡、重点领域专项巡、问题突出优先巡。同时,探索运用“巡察建议+立行立改”“巡察吹哨、部门报到”等机制,去年以来共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7个,有效彰显巡察“速度”和“温度”。

此外,泸水市委巡察机构还坚持巡察、整改、治理“三维”发力,用好“纪委+组织+巡察”三方促改模式,将巡察整改监督纳入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核心内容,通过蹲点式、嵌入式监督紧盯整改全流程。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行业性问题,提出并移交意见建议24条,推动全市工程项目建设业务培训、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国土资源监察执法等专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泸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泸水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治理一片区域”的目标。(和文娅  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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