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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1-12 15:22:45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6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信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于7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担任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对分管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其他干部职工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和分工开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18个具体事项,研究制定了4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推进,完成整改事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学用结合。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信访领域政策、法规纳入学习内容。采用“线上+线下”“集中+自学”“案例+研讨”“会前学理论、会中谈体会、会后抓落实”,邀请州信访局专业人员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解读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信访业务与政治理论融合培训。对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开展督查和业务指导等方式,提升全市信访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和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压紧压实党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并把职责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严肃会议纪律,规范会议记录,针对会议记录不及时的问题,每次会议结束后,由分管领导进行督促检查;加大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站和办公区墙体的宣传窗口作用。在综合办信室张贴群众来访接待办理工作“流程图”、依法依规信访“线路图”、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接待场所规范粘贴,在门户网站转载政策解读文章、发布信息简报共8篇;不断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意识,制定《泸水市信访局网络舆情监测处置机制》,明确适用范围,由专人负责信访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主动对接市委网信办。

3.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定期开展重点人员、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开展8轮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坚持访调结合,按要求把调解优先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14件;围绕推进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互联网+信访”模式,让信访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严格落实“来访必登”和“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将初次信访问题登记和处理在乡镇(街道)和市两级,有效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强化案件评查和业务规范化指导,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规范化评查,评查发现9个高频问题已全部反馈至相关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共开展集中培训7场次,培训信访业务人员200余人次;强化督促指导,由综合接访室常态化开展平台巡查,党组班子成员对乡镇(街道)和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市直部门开展2轮督查,对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退回重新办理,对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矛盾化解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实时督查,对超期未办结、“首接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信访业务长期不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进行督办,共督办信访事项30件,发送催办函9份、督办函22份;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围绕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泸水市信访局“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泸水市局信访领域深化改革推进基层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226批次242人次。

4.强化履职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云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人民建议征集”窗口,收集涉及我市的人民意见建议,同时,在我局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人民建议征集箱”,引导来访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组织局干部进村(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心声;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3篇,上报州信访局。每季度形成1期信访形势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日常接访办信情况,形成信访要情4期,上报市委、政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协调、会商信访事项8次;对源头治理不到位、久拖不办、办理缓慢、办理不规范的乡(镇)、部门,向承办单位发出改进工作建议4条、风险预警提醒函12份、工作提醒19份、催办函9份;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度,起草上报《泸水市2025年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明确包案化解责任,严格落实前期调研报告相关要求,并时时跟踪督办,每季度通报1次包案化解情况,案件推动情况分阶段报包案领导阅知。2025年市级党政领导包案件,已基本化解。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制定印发《泸水市信访局党组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形成责任链条;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中进行半年总结和查缺补漏,班子成员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持续严肃工作纪律,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要求各股室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加强监督检查,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职工,进行约谈、批评教育、追责问责,主要领导开展约谈21人次,分管领导开展约谈27人次;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每季度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领域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职务调整的干部职工开展任前谈话,对现任股室主任全覆盖开展谈话,确保谈心谈话及时、到位。局党组任前廉政提醒谈话5人次,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28人次。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修订完善《泸水市信访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泸水市信访局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操作流程,明确了出纳和会计岗位人员,并对新任的出纳进行任前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职,严格管理U盾和私人印章;制定《泸水市信访局原始凭证审核要点清单》和《泸水市信访局工会委员会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所有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对不合规凭证一律退回补正,确保操作标准化。举一反三,对2020年1月-2025年6月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自检自查,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暂未发现新的问题;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共参加业务培训4场次,进一步提升单位会计人员的能力水平;制定《泸水市信访局工会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会活动,全面加强经费管理,活动结束后,工会经审委员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

3.转变工作作风。聚焦问题优化选题,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选题,完善《2025年市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排查整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文风不实的排查,重点对是否存在网络抄袭自查自纠,所有干部职工自查整改,局办公室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网络抄袭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规范会议记录,组织办公室人员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学习会议记录1次,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各类会议记录,按照会议记录要素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审核把关,每完成一次会议记录必须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开展监督检查2场次。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紧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对受处分党员制定了“一对一”教育管理帮扶计划,确定党支部书记为教育帮扶责任人,建立“一人一档”专项台账,组织受处分党员参加支部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帮助受处分党员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人次,党组成员之间谈心谈话2人次,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2人次;严格审查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由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和批评意见清单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对问题查找不准,批评意见清单辣味不足、以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退回重写;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结合“5+2”菜单模式,明确“5项规定动作”和“2个实践动作”的具体要求,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前2天,党建工作负责人将活动方案提交支部书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会议。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制度体系,明确执行标准。结合单位实际,重新修订《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界定标准、金额范围、决策流程、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根据新修订的制度,单笔资金在5000.00元及以上的,支出计划提交党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支出。2025年泸水市信访局无重大项目建设,科室长任免5人次和500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9笔全部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巡察整改部署要求,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地落细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长期坚持抓整改,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局党组将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积极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问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

(三)履行职责使命,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扛起责任,将巡察整改任务与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及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清廉机关建设”、人才队伍培养、信访工作法治化成效,确保方向正确、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629171;联系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市级行政中心B101室;电子邮箱:1349180192@qq.com。

中共泸水市信访局党组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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