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大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泸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2024年6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召集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专门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大子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清单;整改方案征求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意见,数易其稿,具体制定了47个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13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领导、责任人、责任委室及整改时限。6月28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分别于7月8日、8月14日、9月11日、10月11日、11月7日听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情况,12月4日听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报告。12月9日泸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上报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一)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大子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主要负责人余碧祥进行了约谈,在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上作检讨,深刻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完善了上一轮巡察整改台账,截至2024年8月30日已完成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泸水市人大机关的反馈意见整改材料分阶段分类归档,规范巡察整改台账。
(二)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1.建立机关学习制度,制定《泸水市人大机关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并印发实施。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纳入选题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中学习,3位中心组成员作主题交流发言、7位专工委主任作交流发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第15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改以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9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交流研讨35人次;召开机关班子集中学习研讨3次,交流研讨22人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7次,交流研讨33人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提高人大干部能力素质。2024年6月至今,参加省、州、市培训班22人次,8位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学有所获,提升履职能力。制定《泸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设“四个机关”打造新时代人大“五个过硬队伍”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转化学习成果。
2.认真落实《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评议办法》《泸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工作评议方案》,党组第15次会议听取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4个单位工作评议的推进情况,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4个单位工作评议进行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4个单位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4个单位测评结果均为“满意”等次。专题询问纳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丰富监督内容,拓展监督渠道。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改完善《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中明确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进行交办的内容。党组第22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制定《泸水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7月5日向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工作提醒函,督办31份审议意见未上报落实情况,截至2024年12月6日,31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已上报。制定《泸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用制度来保障审议意见的落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3项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后,形成了审议意见进行了交办。党组第17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反馈地向州人大上报规范性文件迟到漏报4件问题已完成整改,督促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录入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截至2024年12月6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6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8件已全部入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入库业务培训1次。制定《泸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
3.完成上江镇付坝村、同心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建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打通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举一反三,督促整改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规范化“建管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紫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随机深入到古登乡、大练地街道新城社区、六库街道江西社区、鲁掌镇洛玛村、洛本卓乡保登村及托拖村、称杆乡称杆村、上江镇团结社区及付坝村等7个乡镇(街道)9个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以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工作站、联络室组织开展接访选民、走访选民、代表述职和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现场指导培训站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全面整改“推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用不到位”的问题,做到规范管理运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到联络室开展代表接访活动,要求有记录、有图片、有办理结果、有档案,根据选区接访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选区代表联络室接访、走访选民、督办代表建议。27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联系代表情况。举办中交助梦能力提升第26期暨市二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1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进行了解读,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对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和人大代表信息履职平台建设工作培训,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
4.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的主题和内容,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专工委负责人共10位同志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党组第15次、23次扩大会议听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纳入2024年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分级审核、先审签后发布。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70周年理论研究和征文活动,回顾70年来泸水人大工作光辉历程,展示泸水人大工作成效,讲好泸水人大故事。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14篇稿件,并在《云南日报》《法治云南网》《云南人大》《红色峡谷》《怒江大峡谷网》《怒江人大》《泸水融媒》刊发。在“人大公众号”发布信息96篇。
(三)关于巡察反馈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情况
1.党组第15次、21次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和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组第14次、21次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各专(工)委室主任述责述廉报告,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制定《泸水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2024年党风廉政专题谈话方案》《泸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专题谈心谈话,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在州委党校举办的中交助梦能力提升第26期暨市二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人大代表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到常教育常提醒,警钟长鸣。
2.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五联系”制度。按照“五联系”制度,组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按时走访联系选民等活动,收集民意。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五联系”制度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调整。制定《泸水市人大常委会专业代表工作站实施方案》,成立泸水市法律服务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高黎贡山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党组第13次扩大会议听取关于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前期办理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6月28日向30个承办单位下发了督查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5件代表建议,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八一路至军分区岔路口车辆乱停乱放、城市社区社保公益性岗位配置、村(社区)补贴及工作经费拨付、立案登记制度、完善保障排污主管与出户管接入等问题。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71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有5件信访件按照流程规范办理,已办理完成,做到有办公室拟办意见、领导签批意见、有转办记录、调查或回复的存档材料。
3.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大子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班子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泸水市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十三条措施》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党组第21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大子对办公室副主任、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深刻汲取教训,防止人大代表接访值班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再次发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大子对7名同志的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报告和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材料与上一年度高度雷同的问题,进行了集体约谈。7名同志在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上作深刻检讨,深刻汲取教训,严实工作作风,改变文风不实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组织学习《泸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水市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泸水市公务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支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对公务之家APP使用程序进行操作培训,防止出差派遣申请不及时、出差后才申请派遣的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请假条进行层层审批。对办公室人员进行规范记录培训,规范记录议事过程。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机关班子会议有专本记录。
4.修改完善《泸水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报账审批单,严格审核报销单据,规范申报、审批流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大子对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深刻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已对资金支出附件不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补齐相关附件材料。
(四)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1.制定《泸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机关集体议事决策程序。修订《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规则》。向市委递交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请示,待市委批复。党组第20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会议研究干部提拔、职级晋升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拟推荐对象全程参与并发表意见的类似问题。
2.召开人大常委会机关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遮掩、不护短,辣味十足,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三年行动我带头”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三年行动我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指定欧怀英、余树成为入党培养联系人,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完善积极分子入党材料,2024年9月6日王熙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制定“5+2”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于6月17日、6月28日、7月1日、8月21日、9月29日、10月29日、11月29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第17次、23次扩大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和2024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泸水市人大机关的反馈意见,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实在的成效。但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人大机关干部职工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销号管理,规范归档管理。压实责任,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材料全面进行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三)严格执行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巡察成果。集中整改期间,建立了学习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制定的制度、办法、规则、方案等,运用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泸水市人大机关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628151;联系地址:泸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级行政中心B305室);电子邮箱:lssrd3628151@126.com。
泸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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