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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泸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范段春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2-02-07 10:03:50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纪委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据泸水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泸水市委批准,泸水市纪委市监委对原泸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范段春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段春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滥权妄为,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安排项目;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拨付项目资金和私自拆分项目交由他人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和收受公司、个人财物,涉嫌受贿罪;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项目资金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范段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纪法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泸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范段春开除党籍处分;由泸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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