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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名纪检“新兵”眼中的纪检监察事业

2020-09-15 10:13:24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纪委市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我原本是一名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工作就在老窝镇党政办公室,去年底组织将我调整为泸水市老窝镇纪委专职副书记,我正式加入了纪检监察这个大家庭,成为一名纪检“新兵”。

初入纪检监察队伍,心中总有些顾虑,感觉如旁人所说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挑人毛病”“得罪人”。但自今年6月来到泸水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接受了三个月的业务实践培训后,我对纪检监察事业有了全新的理解和认识。

其实,医生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本质都是相同的,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而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工作时也讲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区别在于治的“病”不一样,“救人”的形式不一样。

中国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之一的《黄帝内经》首先提出了“治未病”的思想,而唐代医家孙思邈用“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进一步将疾病分为“未病”“欲病”“已病”三个层次。中国传统医学在不断发展中,针对人“未病”“欲病”“已病”这三种状态,总结出了“治未病”的具体内容,即未病养生,防病于先、欲病施治,防微杜渐和已病早治防止传变。

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则是用教育学习、监督检查来防病于先,用提醒谈话、警示约谈来施治防微杜渐,用审查调查、执纪问责来早治防止传变。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员干部管理也是遵循“上医”防“生病”、“中医”治“小患”、“下医”救“大疾”,即防止违纪违规最好的是预防,次之是小错的时候及时给予提醒、及时制止,下下策就是对已经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审查调查处置,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扩散和加深,这正是与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内容相切。

我领悟到,原来纪检监察干部之于党和国家就像医生之于整个人类社会一样,在所有党政工作中不可或缺,失去监管的权力,会像癌症一样无限增长,最终反噬导致整个“生命体”死亡,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真信笃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让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态时刻充满活力、保持健康。

近一段时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所学所得,我想可以用克己、恤民、公正、勤恳四个词概括。

克己,即严以律己。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是必须时刻做到的,特别是纪委监察委作为党的政治机关、也是特殊部门,许多人都在盯着我们,所以必须时刻严以律己,让“打铁的人”成为“铁打的人”。

恤民,即执纪为民。当前形势下,老百姓遇到什么不公平的事第一个想到的是我们纪委监委,对不公平的事情都会来纪委监委举报,虽然有些时候老百姓举报的内容不是在我们受理范围之内,但这也从侧面体现出通过近些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断努力,老百姓和纪检监察部门之间已经架起了坚实的信任之桥。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老百姓之间信任的纽带和桥梁,更要想民之所想、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乐民之所乐,认真依规依纪依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公正,即廉明公正。纪检监察部门是最应该体现公平公正的部门,我们的工作一方面是大家熟知的办案处分违纪违法者,而另一方面就是还人清白,还事情一个真相,这也是在这段时间办理案件中我能深刻地感受到的一点。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指鹿为马者不乏少数,要体现公平、公正,这就要求我们办案人员要有最基本的辨识能力,不能主观臆断,不然会将整个案件办理引入歧途,增加办案难度。所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守公平正义底线、做公平执纪表率。

勤恳,即朝夕不倦。在市纪委监委,不论综合科室或是执纪办案科室,都是事务繁冗、千头万绪、心不停则手不歇,可以说很多纪检监察干部舍小家、顾大家,为还事实一个真相,夜以继日。正是每一个纪检监察人的勤恳务实、辛苦卓绝,全市的党风政风才日益转变,全市的各项工作和经济发展才有了坚实的纪律作风保障。

在这两个多月的学习中,我这名“新兵”受益匪浅,今后我将把在泸水市纪委监委这个大家庭中感悟到的这份严谨执着、勤政为民的纪检监察精神带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躬行实践,展示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精、气、神。(普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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