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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失责
泸水市古登乡人民政府职工字晶鑫违法被处分
2019-08-29 12:00: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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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泸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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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字晶鑫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开展全乡动态管理数据录入工作中,收到尼普罗村和干本村上报的共19人自然增减信息后,未及时录入到国办系统中,致古登乡建档立卡户人口信息识别不精准,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经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字晶鑫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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