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时政头条

泸水市三举措将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落到实处

2017-06-15 08:48:13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纪委市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泸水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从严从实开展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确保将工作做深做细、落到实处,将干部存在的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学习领会。根据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泸水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中组部《实施细则》的学习,准确把握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具体情形和责任主体,对照《实施细则》明确的具体情形,对符合提醒、函询和诫勉情形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确保将《实施细则》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提醒、诫勉、函询作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抓手。泸水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组部《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紧密结合联系服务干部、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巡视、审计等工作,注意抓早抓小抓预防,及时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强化沟通交流,切实整合与纪检监察、巡察办、督查室、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资源。为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强化干部监督效果,市委组织部将相关文件印发给纪检监察、巡察办、督查室、审计等部门,强化与纪检监察、巡察办、督查室、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联系,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杨晓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