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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更需“清”养 严管才是“真”爱

2017-04-25 17:00:00 浏览:{{ hits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语音阅读正文

丈夫受贿千万,妻子与其共同收钱被判7年。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之妻陈雪华被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消息。报道称,陈雪华在明知丈夫受贿犯罪的情况下,仍与其共同收受人民币1199.5万元、港币235万元、美金21万元及红木家具一套。虽然她没有具体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但却接纳财物并在事后协助保管和处理赃物,属受贿从犯。

  像谢鹏飞、陈雪华这种“夫妻联手”式的贪腐行为近年来并不鲜见。纵观中央纪委查办过的大案要案,“犯事”的领导干部普遍存在家风不正、家教不严问题。不少腐败分子在违纪违法过程中,夹带着“枕边风”“亲情牌”的作用力,父子兵、夫妻档、兄弟帮屡见不鲜。“爱”与“害”、“公”与“私”之间的纠葛,以及根源深处隐藏的家风家教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醒。

        亲情突破底线就会变成“腐败的深渊”

  老百姓有句话叫: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领导干部手握公权,一言一行备受关注,如何对待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和手中权力,是一道作风必考题。很可惜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为“家风”一词的内涵作用,做了反面注解。

  家风不正,权力就会“倾斜”,产生特权思想。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孝亲爱幼、怜妻护子本是人之常情。在亲情面前,最能看清一名党员干部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最能反映其对公对私的态度。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小庄,这位院长父亲“担心女儿在澳洲产后恢复不好”便“派医院产后康复科科长用公款购买产妇用品休年假去侍候”;“担心女儿吃不香”便“安排月子厨师带薪休假3个多月专程去澳洲给女儿做月子餐”,可谓爱女情深到“走火入魔”。有了这种明目张胆将公权力变成“特权”的父亲,受到这种以变通代替正式程序,以条子、授意代替规矩制度的不良家风影响,其女儿背着他参与部分受贿活动,也就不足为奇了。

  家风不正,权力就会膨胀,引发贪欲燎原。个别领导干部走上高位、手握重权之后,想的不是如何发挥聪明才智为群众多干点实事,而是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私心,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在中央纪委发布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透过一件件具体案例可见,有主政一方的,纵容妻子孩子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以套取巨额利益;有搞“一家两制”的,让家人亲戚出面充当利益输送的“白手套”,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把公权力当成置换私人财富与价值的筹码,最终害了自己,也把家人拖进了腐败深渊。

  家风不正,权力必然任性,易导致家族式腐败。某地一位主政一方的官员,一家从老到小、从男到女都有参与腐败,可谓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共同敛财,简直是把家当成了“权钱交易所”。对此,这位党员领导干部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味纵容,最后导致“全家腐”“全家哭”。类似的情形还在不少官员贪腐案件中出现,但无论手段如何变化,方式如何隐蔽,最终都必将自食家风败坏、任性用权的恶果。

         关爱家人,要爱之有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家风的重要性。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指出: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语重心长地叮嘱领导干部,家里的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渐,不要护犊子”,否则“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放在现实中看,家风的这个“家”字,不仅与单一家庭有关,与栖息在家庭生活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有关,更与万户归一的国家有关。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来说,家风好坏,不仅关系到个人进退、一家荣辱,更与党风、政风密切相关。

  好的家风,有规有矩、言传身教。老一辈革命家都清醒认识到家庭关系对权力的侵蚀风险,所以注重身体力行,培育优良家风。周恩来同志为自己家人定了“十条家规”,展示了其在处理家与国之间的泾渭分明;陈毅同志与家人“约法三章”,成为严以治家、严管家人的榜样。

  好的家风,在权与情之间,界限分明。亲情需要用心养护,但此“心”非私心,领导干部不能用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去“偏爱”家人,更不能越过纪法边界,主动伸手以权力换利益,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对家人爱之有度,关键是要明晰公共权力与人伦亲情之间的一条条党纪国法“高压线”,教育好、管好家人,影响带动好身边人。

  好的家风,在对家人的严与爱中,把严字摆到最前面。领导干部担负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社会分工与工作性质都与普通人不同,在权力所赋予的责任重压下,一些干部忙于工作,对家庭、家人疏于照顾,觉得亏欠家人,想要通过另一种途径来满足和补偿家人,以求心理平衡,于是角色补偿就成为少数干部依靠手中权力为家庭成员谋取私利的初始性心理驱动因素。但补偿的是金钱、是物质,助长的却是日渐膨胀的欲望,抑或是“长歪了的”价值观、权力观。爱,至此已成“害”。

        严管是真爱,正人先正己

  “治家严,家乃和;居乡恕,乡乃睦。”家风对大众而言是盛放亲情的陈年酒酿,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标的社会价值的沉甸担当。家风淳厚,干部作风才能严实清正;治家严明,家人亲属为人行事才会有度有据,家庭发展才能根基稳固,踏实和谐。

  真正关爱家人,就要遵守党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要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任职、兼职取酬作出明确规定。这些纪律红线,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向家人传递并解读,共同学习,严格遵守。

  真正关爱家人,就要立好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领导干部要根据自家实际,制定好家规家训,什么事不能做、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人不宜结交、什么场合不宜参加等,从严从细约束家人行为,让他们明白公与私、情与纪之间的界限。要关注好家人的“社交圈”“朋友圈”“爱好圈”,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制止,绝不纵容和姑息,确保家风清正。

  真正关爱家人,更要以身示范。正人先正己,作为家庭的“主心骨”,要管好家人,就应当时刻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内心修炼、重视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从细节与小处做起,为家人子女带好路、当好榜样。面对亲情,要始终保持尺度感,树立正确的亲情观,当公共利益与亲属利益发生冲突时,做到公私分明,把亲情关系严格控制在家庭活动领域内,与公权和个人职务影响力隔离。

  小“家”紧系大“家”,治国必先治家。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风的旗帜、社风的标杆,唯有真正严管家人、严格要求身边人,才是对自身和家庭的负责,才是真正对亲情的关爱“清”养,也才能在引领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不断向善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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