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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县做好“四字文”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建设

2013-08-23 00:00:00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纪委市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为有效防止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实现国有资产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2年12月挂牌成立以来,积极做好“四字文”,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建设。

  队伍建设,突出一个“实”字。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遵照公共资源交易原则及方针政策,制定了《廉政建设制度》、《保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制度化管理。同时,采取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此外,还前往省、大理等地交易中心学习借鉴良好做法及经验,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规范流程,突出一个“全”字。根据各相关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运行程序和规范要求。交易过程完全对外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程序、信息、运作“三公开”,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管理,着力构建统一、有序、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工作衔接,突出一个“紧”字。在资审、评标、开标过程中邀请行业主管等单位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坚决杜绝场内“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并采取项目跟踪服务制,尽可能地杜绝进场交易项目出现场外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行为。基本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依法监督、统一管理”的目标,县内公共资源逐步由分散市场交易向集中市场交易转变,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了重点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整风肃纪,突出一个“严”字。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筑牢反腐思想防线。狠抓作风建设,自觉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慢”等问题,坚决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现象,着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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