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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县纪委四项措施监督项目建设

2012-11-29 00:00:00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纪委市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项目监督机制,近年来,泸水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管理“零缺位”、服务“零距离”、工作“零失误”、质量“零问题”,确保了工程建设优质、廉洁、高效推进。

  一是强化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推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实施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使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二是强化决策内容的监督。县纪委把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建设进度和质量等列入公开监督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建设环境。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投资出现不能及时使用、不能合理使用甚至挪用现象的发生,杜绝在项目投资中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行为,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强化项目廉政的监督。着力构建工程领域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要求任何项目建设必须与纪委签订廉政合同,并将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一同谈判,一同签订,一同监察,一同履行,今年共签订项目建设廉政合同45份。廉政合同的签定,使工程项目在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上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和监理企业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实施过程的监督。在各项目开工建设后,泸水县纪委强化过程监督,严禁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定期听取项目服务中心的工作汇报,定期不定期对进度、质量、服务、安全等方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年内共到项目点检查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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